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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委会、镇直单位:

经研究,现将《日峰镇森林火灾人员疏散转移安置工作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避灾中心工作人员职责》

2.《避灾安置人员守则》

 

 

日峰镇人民政府

20251015


日峰镇森林火灾人员疏散转移安置工作

 

为了进一步提高防范森林火灾反应能力,建立健全救灾体系和运行机制,确保灾害发生时灾民及时转移安置,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疏散预案的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镇政府统一指挥,镇村分级负责、密切配合的灾民转移应急领导体制。分工综合协调的原则,各行政村“两委”及民兵要按照预案明确的救灾职能,做到相互配合和衔接,共同完成灾民转移任务。突出重点的原则,救援工作的重点是把救人放在首位,千方百计转移被围困群众,妥善解决灾民的衣食住问题。

二、转移安置对象

本预案所称的转移安置对象是指因森林火灾现象造成的村庄、房屋等建筑物内受到以及可能受到森林火灾危害的灾民。

三、灾民转移安置

(一)灾民转移根据森林火灾发展程度,组织灾民转移,在森林火灾来袭时,根据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指令信息,转移森林火灾附近住所的群众,并结合森林火灾发展的可能性转移可能危害到的群众。

(二)灾民安置坚持“分散安置为主,集中安置为辅”的原则。

分散安置:根据灾情,由村“两委”和日峰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织灾民转移到相应的安置户安置,鼓励其投亲靠友。

集中安置:根据灾情,由村“两委”和日峰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织灾民转移到各村避灾安置点和镇避灾中心安置。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日峰镇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指挥长,镇长任第一副指挥长的灾民转移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镇政府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有关工作人员、镇卫生院医护人员、派出所民警等人员组成。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森林火灾时,灾民的紧急转移安置工作。各行政村相应成立由村党支部书记任组长的灾民转移安置工作小组,负责本村的灾民紧急转移安置工作。

应急疏散保障

(一)根据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指令,在森林火灾来袭前,镇政府通过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会议、电话、广播、人力等多种通知方式及时发出转移受灾群众信号,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并第一时间上报上级单位。

(二)卫生院医护人员组成临时卫生救护队,负责做好灾民的医药卫生和防疫防病工作确保救灾药品及时到位,做好灾民饮用水的检查和水源保护工作。

(三)转移安置的灾民伙食由安置点负责供应,灾民生活用品由镇政府统一发放。

(四)各行政村必须无条件服从撤离转移的命令,对拒不执行命令或没有及时组织转移安置灾民,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其有关法律责任。

 

 

 

 

 

 

 

 

 

 

 

 

 

 

 

 


附件1

 

避灾场所工作人员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全心全意为避灾人员服务。做到态度和蔼、耐心细致、热情周到。

2.引导避灾人员团结友爱、帮互助,克服困难,安心居住。

3.经常与避灾人员保持交流,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和健康状况,防止突事件的发生,确保中心稳定。

4.杜绝一切隐患,确保中心安全。

5.为避灾人员提供食宿。

6.做好入住避灾中心人员的登记和接待工作。

7.加强避灾中心的物资管理,同时做好物资发放和登记工作。


附件2

 

避灾安置人员守则

 

1.自觉遵守纪律不违反规定;

2.管好随身物品不乱拿他物;

3.搞好内部团结不互相争吵;

4.提供互助友爱不无事生非;

5.爱护中心财物不损坏公物;

6.确保中心清洁不乱丢杂物;

    7.注意文明卫生不随地吐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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